2009年11月8日傍晚,我校高2009级26班穆镇、李安康两位同学在放学途中捡到一个钱包,内有现金几千元,另有银行卡数张、身份证、驾驶执照等多种证件、票据。两人在穆镇父母的陪同下,经多方打听,终于和失主取得联系,并连夜将钱包送至15公里外正焦急万分的失主手中,并婉拒了失主给钱和请吃饭的谢意。第二天,被深深感动的失主来到学校,给学校送来锦旗和感谢信,并激动的和两位同学、徐校长以及班主任郗和睦合影留念。失主不止一次表示:现在捡东西归还的人真的是越来越少,两位同学真是太好了!这说明老师教育的好,也可以看出咱一中优良的校风就是名不虚传。13日,淄博交通文艺广播电台等媒体专门对两位同学进行了采访,进一步弘扬两人拾金不昧的精神,并奖励每人现金100元。
穆镇、李安康两位同学的行为,展示了一中人的风采,不仅给我们每一个同学树立了榜样,而且给我校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。


